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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稿件来源:宁夏农垦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4-05-11 18:51:59

  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已发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宁夏农垦大厦二楼农技中心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198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附件1)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户籍资料: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

  (二)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试用期内或现聘岗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不得报考外县(市、区)岗位。满足报考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2月21日)。

  (四)政策性优惠。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提供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五)《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2份(附件2),考生自行填写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附件3)办理。

  三、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三)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者应按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咨询电话:0951-8302356  0951-3800991(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附件:
  1.2024年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资格复审委托书

  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2024年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3.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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